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赶集时买罂粟种子种植,75岁老汉被判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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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大河报记者 段伟朵 赶集时,时年75岁的刘某某从一个老汉手中买了一批种子,半年后,种子长成植株,一大片,刘老汉却被抓了,原来,他种的是“罪恶之花”罂粟!6月23日上午,河南
大河报记者 段伟朵
赶集时,时年75岁的刘某某从一个老汉手中买了一批种子,半年后,种子长成植株,一大片,刘老汉却被抓了,原来,他种的是“罪恶之花”罂粟!6月23日上午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“6.26”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,现场通报了刘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。
2019年11月份,刘某某赶集时从一名售卖罂粟种子的老汉处购买了种子,回家后种植在自家老宅子院内。2020年4月27日,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,对刘某某种植的罂粟进行铲除并当场清点数量,共计537株。
本案由桐柏县人民法院一审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刘某某非法种植罂粟,数量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据此,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拘役二个月,缓刑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宣判后,被告人刘某某不上诉,判决于2020年8月11日生效。
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是毒品犯罪的源头所在,500株婴粟的果实一般即可提炼100克鸦片,因此刑法将其规定为犯罪。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种植婴粟500株以上3000株以下的,即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现实生活中,由于法制宣传不到位或者法制观念淡漠的原因,在一些偏远山区和农村,一些农民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所造成的法律后果没有清醒的认识,非法种植罂粟的犯罪还比较高发,必须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。对此类犯罪除依法惩处外,还要社会各方面加强宣传,普及法律观念,使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在农村无立足之地。
来源:大河客户端 编辑:裴申申
文章来源:《种子科技》 网址: http://www.zzkj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623/1593.html